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提高,使得許多的案件的破解難度大大降低,在許多的案件中都需要用到司法鑒定這種科學的方法,可以為案件提供很大的幫助。文書司法鑒定就是其中一種。下面我們就為您解釋一下文書司法鑒定的概念。一、文書司法鑒定的概念 文書司法鑒定就是司法鑒定文書。司法鑒定文書是我國司法機關(包括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和面向社會的司法鑒定機構(掛靠當地受委托醫院和注冊登記的司法鑒定機構)的法律文書的總稱。二、司法鑒定的管理制度 2005年2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規定,國家對從事下列司法鑒定業務的鑒定人和鑒定機構實行登記管理制度:(一)法醫類鑒定;(二)物證類鑒定;(三)聲像資料鑒定;(四)根據訴訟需要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的其他應當對鑒定人和鑒定機構實行登記管理的鑒定事項。法律對前款規定事項的鑒定人和鑒定機構的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主管全國鑒定人和鑒定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省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依照本決定的規定,負責對鑒定人和鑒定機構的登記、名冊編制和公告。”鑒定通常包括:法醫鑒定,即對與案件有關的尸體、人身、分泌物、排泄物、胃內物、毛發等進行鑒別和判斷的活動;法醫精神病鑒定,即對人是否患有精神病、有沒有刑事責任能力進行鑒別和判斷的活動;刑事技術鑒定,即對指紋、腳印、筆跡、彈痕等進行鑒別和判斷的活動;會計鑒定,即對賬目、表冊、單據、發票、支票等書面材料進行鑒別和判斷的活動;技術問題鑒定,即對涉及工業、交通、
建筑等方面的科學技術進行鑒別和判斷的活動等。司法鑒定中,人身傷害情況的法醫臨床鑒定和犯罪嫌疑人是否患有精神病的法醫精神病鑒定是常見的兩種鑒定。以上就是我們對“文書司法鑒定的概念”問題的回答。司法鑒定具有嚴肅的法律效力,專業性非常強,因為鑒定后的結果一般會對案件起到非常大的幫助,甚至是決定性的作用,所以一定要小心、慎重,因此鑒定結果一般會通過文書的形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