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當
專利權被侵犯的時候可以通過合法的方式來進行維權處理,主要的維權處理方式有以下幾個方面。(1)如果是因為
專利權被其他人侵犯了,引發了民事糾紛,對于所引發的糾紛,可以由雙方當事人來進行協商處理。(2)如果雙方當事人都不肯進行協商處理的,或者在協商的過程中爭議比較大的,不能再繼續進行協商處理的,對于這樣的情況,擁有
專利權的一方或者跟這個
專利有密切聯系和密切關系的一方可以到人民法院進行
起訴解決。(3)在雙方當事人都不肯進行協商處理的,或者在協商的過程中爭議比較大的,不能再繼續進行協商處理的情況之下,除了可以向人民法院進行
起訴解決,當事人還可以找相關的
專利管理部門進行處理。這里所提到的
專利管理部門指的是比較大型的
專利管理機構,因為比較大型的
專利管理機構有足夠的能力來進行
專利侵權的處理。(4)在
專利管理機構對于
專利侵權的案件進行處理的時候,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來對侵犯
專利所產生的賠償金額進行調解,調解成功的則按照調解協議書進行賠償,調解失敗的產生比較大異議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進行
起訴。(5)還有一種維權方式就是可以通過保護
知識產權的服務中心進行投訴,這里有一個固定的投訴電話是12312。2.
專利侵權在一般的情況之下分為哪幾種情況呢?(1)第一個是在生產方面的
專利侵權。在生產方面的
專利侵權主要分為兩個方面,第一個方面是這個產品的
專利已經是別人的了,侵權的人還要繼續進行生產和制造;第二個方面是在直接或者間接的情況之下,通過其他人的
專利技術來為自己的生產謀取經濟利益,這樣的情況下都叫做生產方面的
專利侵權。主要是在生產或者經營的過程中使用了別人已經申請了
專利的技術,都是會構成侵權的。(2)第二個是在經營方面的
專利侵權。在經營方面的
專利侵權指的是對于已經申請了
專利的產品進行非法銷售的行為。在明明知道銷售這樣的產品會對他人的
專利權進行侵犯的情況下,還要繼續進行銷售,這樣子就會犯了在經營方面的
專利侵權。
專利權的擁有人在發現的這種情況下。要對于銷售產品的人發出警告。(3)第三個就是間接性的進行
專利侵權。間接性的進行
專利侵權也是在直接
專利侵權的前提之下才能成立的,如果沒有直接
專利侵權,那就不可能存在間接性的
專利侵權。間接性的進行
專利侵權也包括以下的三個方面:第一個是在進行生產的時候明知道這個產品是已經被申請了
專利的情況下。第二個是給他人提供
專利相關的生產零件。第三個是沒有通過
專利擁有者的同意或者批準之下把
專利的生產許可轉給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