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關系里面,無論男方當事人還是女方當事人,假如是因為其中的某一方出軌而導致這段婚姻關系破裂,那么在后面的財產分割上面,法律會更加傾向于保護在婚姻關系里面沒有過錯的那一方。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的分析:(一)所謂的財產分割原則是以照顧在這婚姻關系里面沒有過錯那一方的人為原則的當事人主張自己獲得相應的
離婚損害賠償的前提是必須已經
離婚(這里的
離婚包括了訴訟
離婚或協議
離婚)。如果當事人那一方沒有進行
起訴離婚,而只是提出了相關的損害賠償的請求的,那么一般來說人民法院是不會對于這起案件進行受理的。如果當事人雙方進行
起訴離婚,但是法院的判決是不允許雙方
離婚的,那么對于當事人所提出的
離婚損害賠償請求也不會支持。(二)在法律上面可以主張損害賠償的法律所規定的情形(1)當事人雙方里面的某一方的當事人有重婚的行為的;(2)已經有了配偶者還和其他的人進行
同居的(這里所說的
同居指的是雙方兩個人以夫妻的一個名義持續穩定地生活在一起);(3)當事人雙方里面的某一方的當事人有實施過家庭暴力的;(4)當事人雙方里面的某一方的當事人有虐待過、遺棄過家庭成員;(5)私自處理夫妻雙方共同擁有的房屋從而導致另一方遭受損失的。(三)
離婚損害賠償應該承擔的主體夫妻當事人雙方在這段婚姻關系里面都具有一定的過錯的,當事人雙方都沒有
離婚損害賠償的請求權。也就是夫妻關系里面,只有一方出軌了話,那么沒有出軌的這一方式擁有
離婚損害賠償的請求權的。但是根據的法律的裁決來判定夫妻的財產如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