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婚前協議孩子的
撫養權是怎樣規定的
在協議
離婚中,婚前協議約定子女
撫養權不能違反法律原則,對于孩子的
撫養權問題的約定,在
離婚時才能確定其是否有效。如按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審理。
婚前協議有效嗎,婚前協議的法律效力是怎樣的
雖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之間可以對財產進行約定,但約定的前提是雙方已為夫妻關系,本案中雙方簽訂協議時尚未辦理結婚登記,該協議因違反法律規定而無效,由此不能依據此協議進行
房產分割。對于上述兩種不同的觀點,律師們同意第一種觀點。 首先,男女雙方確立婚姻關系而形成夫妻關系,所謂夫妻關系,是指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和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包括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男女之間結為夫妻關系后,相互之間具有了一定的法律關系,如相互忠誠、相互扶養的義務和相互繼承的權利等。婚姻法第十三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可見我國現行夫妻財產制是法定財產制和約定財產制相結合的制度。綜上,夫妻之間可以對財產以書面方式訂立
合同。約定財產制是夫妻通過協議確定財產的產權制度。
民間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具有法律效力,前提是協議是在雙方都自愿的前提下簽訂,而且沒有違背國家的法律法規,協議所具備的格式都齊全,比如標題、正文、簽字、日期等等。還有一點,雙方都沒有欺騙的行為,舉個例子,比如你二舅騙你大舅說這房子就值8千,我現在多給你2千,給你一萬吧,而其實這房子值2萬,如果你大舅能拿出證據證明你二舅說過類似欺騙的話,那么這份協議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婚前協議孩子的
撫養權是由孩子的親生父母決定的,但是對于婚前協議的制定,還需要嚴格遵守婚姻法的有規劃條例。如果孩子已經成年或者有著能夠自己選擇的年齡,那么大部分是要遵循孩子的選擇,除非其中一方有著異議,需要法院的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