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名
商標品牌被搶注侵權嗎?
在中國,獲得
商標專用權的原則是取得注冊制度為主,馳名取得為輔;自愿注冊制度為主,強制注冊制度為輔。
另外,《
商標法》采用的是先申請為主、先使用為輔的原則,即兩個或兩個以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
商標申請注冊的,由
商標局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
商標。如果同一天申請注冊的,此時
商標局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
商標。
再次,《
商標法》還規定申請
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
商標。
在先權利是指申請注冊的
商標不得與他人已經獲得的
著作權、名稱權、外觀
專利權、肖像權、姓名權等權利相沖突。
將他人享有在先權利的
商標進行注冊,本質上是一種侵權行為,因此即使通過了注冊,也可以予以撤銷,但是,如果自
商標注冊之日起5年內在先權人不主張撤銷,則喪失了該項權利。
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在先權利人可以對初步審定公告的
商標提出異議,向
商標局陳述
商標在先使用事實和理由,提出反對注冊意見。
最后,小編提醒,古話說“兵馬未動,糧草先行”,在開始開展業務宣傳之前,就應該先進行
商標注冊,甚至進行多類別
商標保護注冊。
正面例子,可以去看看阿里巴巴旗下
商標的注冊時間,肯定是在你看到某個產品上線之前就申請注冊了。
反面例子,“金拱門”,更名的新聞都出來了之后再進行
商標申請注冊的,而且金拱門之前也沒有使用,然而很多彼“金拱門”注冊都比此“金拱門”注冊在先,估計“金拱門”后續
商標之爭會比較精彩,對企業來說這些都是經營風險和成本,不值當。
中國《
商標法》第3條規定:經
商標局核準注冊的
商標為注冊
商標,包括商品
商標、服務
商標和集體
商標、證明
商標;
商標注冊人享有
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可見,我國采用的是注冊原則。它是以申請注冊作為獲得
商標專用權的法律依據,誰最先申請注冊,
商標專用權就屬于誰。而在先使用不能作為取得
商標專用權的依據。即使
商標使用者已經在商業上使用某一
商標,如果沒有向
商標局提出注冊申請,也不能獲取
商標專用權,其使用的
商標不受法律保護。所以,申請原則只對最先申請
商標注冊者認定其享有
商標專用權,這一制度的法律結果為
商標搶注行為提供了可能性和必然性。
因此,除非能有足夠的證據證明
商標的注冊屬于不正當的競爭行為,
商標搶注算不上侵權行為。我國以注冊時間先后為依據進行
商標注冊受理。注冊在先的
商標受到法律的保護以及擁有著相應的權利。
商標的注冊程序,申請在先,誰先使用并不是注冊
商標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