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轉移財產
起訴可以嗎?可以;在
離婚訴訟中,一旦發現對方有轉移財產的行為和跡象應該立即采取法律措施,進行訴訟財產
保全。如果對方已經將財產轉移那么需要搜集必要的證據如銀行財產流向,
房產交易信息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法律規定明確了,但法律要求是以證據說話,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未轉移財產一方要舉出證據證明對方隱匿了財產,隱匿了多少,如果舉不出證據,就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而在現實生活中,許多家庭地位偏低的當事人在
離婚分割財產時,常處于證據收集的劣勢。且目前家庭資產狀況又日趨復雜,除了住房,還有
股權、經營權等,發生
離婚訴訟時,一方隱匿、轉移財產,甚至編造假債務的情況時有發生,如果受害方對新型的理財方式不了解,或者根本就不知情;不知到一方在外面干了些什么,每天見到的就是明處的這些東西,對于暗處的一無所知,那么,就無法完成法律要求的證據收集任務;當客觀事實不能被完全證明時,只能尊重法律的真實,也只能看著本屬于自己的財產歸屬他人。可見,當事人在
離婚之前搜集證據、進行財產
保全是非常關鍵的維權手段。通常最好維權方式就是在
離婚訴訟前就把相關證據搜集好,尤其是財產方面的證據。財產證據收集好了,就防止了對方當事人再隱瞞財產,但并不等于財產萬無一失了,還需要預防對方惡意轉移財產的風險,那么,就需要我們在訴前或訴中看情況進行財產
保全。法院根據您的申請,對您申請
保全的財產進行查封、扣押或凍結。使對方失去了對該財產的支配權或轉讓權。財產保住了,您的合法權益也就得到了保護。所以,維權是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前提,如果您無動于衷,法律意識淡薄,不利用或不會利用法律手段而聽之任之的話,您的權益就很難最大化。如何收集對方轉移財產的證據呢?當一方提起
離婚訴訟后,對方往往會聞風而動,轉移夫妻共有財產。因此,原告在
起訴前,先不要打草驚蛇,應當積極收集夫妻共有財產的證據。比如,夫妻共有的:公司股東出資證據;公司相關財務報表;存折的開戶行、賬號;炒股賬號;房屋所有權證;其它夫妻共有財產的發票,等。對現金、貴重物品注意保護。在必要時,可以申請訴前
保全或訴訟
保全。當然,夫妻鬧到
離婚這一步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雙方都不會不知道,作為被告一方,也應有所警覺,對夫妻共有財產采取相應措施。如果還有其他疑問,在網上找不到確切的答案時,一定要及時咨詢專業的律師,以免耽誤時間,造成更大的損失。綜合上面所說的,
離婚轉移財產是屬于一種很不道德的行為,而且這種行為也嚴重的違反了民法典,作為受害者是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序來要回屬于自己的財產,所以,個定要懂得如何來保護個人的利益,也一定要以和平的方式來解決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