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證駕駛自首后還要
拘留多久?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
拘留。無證駕駛撞人,構成交通肇事罪,一般來說沒有加重情節的話應該判刑3年以下。機動車駕駛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所以,未隨身攜帶駕駛證是一種違法行為,應該承擔相應的處罰。對未隨身攜帶駕駛證的處理如下:無論駕駛人行駛中違法與否,均不允許駕駛人再駕駛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然后,根據駕駛人提供駕駛證的情況分別進行處理。
二、無證駕駛的情形有哪些?
1、機動車駕駛人在未經過專門的駕駛員培訓學校的駕駛技能訓練與考試,進而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的,為無證駕駛。
2、駕駛人駕駛的機動車車型超出駕駛證核定的準駕車型的范圍的(可參考下面的“準駕車型及代號”表格進行對照),作無證駕駛處理。
3、駕駛人未隨身攜帶與所駕車型相符的機動車駕駛證的,應視為無證駕駛。
4、用偽造、變造駕駛證或其他非法途徑獲取的駕駛證,或過期超過一年而被注銷,或被暫扣、吊銷或撤消的,均視為無證駕駛。
三、行政
拘留的最長天數是多久?
行政
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
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
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
行政處罰。
行政
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
行政處罰,通常適用于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因此法律對它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序均有嚴格的規定。行政
拘留裁決權屬于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
拘留決定宣告后,在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
執行行政
拘留。
綜上所述,無證駕駛是一種違法行為,一旦被交警查到,當事人要被罰款,并且還可能被
拘留,如果情節嚴重,即使當事人事后自首,交警也會處以十五日以下
拘留。
執行拘留的地點是當地的
拘留所,無證駕駛發生交通肇事,導致人員死亡的話,司機會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