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摩托車酒駕怎么處理酒駕一般是指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機動車輛分類》GB/T15089-94中規定,摩托車屬于機動車,所以喝酒后駕駛摩托車確實屬于酒后駕車行為。并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
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的規定,應處十五日以下
拘留并處罰款。除非機動車外,所有機動車駕駛人醉酒駕駛,一旦被交警部門查出,就要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司機吊銷駕駛員資格,并追究駕駛人的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三款之規定:機動車是指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所以摩托車也包含在內,只要騎摩托車酒駕被查出,處罰方式等同機動車酒駕處罰方式,一切車全都不能開,交通法規對于營運司機的處罰要比非營運司機更重,酒駕營運車輛被查獲即十年內不得重考,即使十年后重新考取駕照,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醉駕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駕駛,大于80毫克即為醉酒駕駛交通違章行為之一,簡稱醉駕。醉駕摩托車的處罰一般是
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就將受到刑事處罰。不管是酒駕還是醉駕都是屬于違法行為,都需要收到處罰,情節不嚴重,那么主要是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但是情節比較嚴重的情節下,那么是需要根據案情情節進行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如果是肇事逃逸,情節惡劣,那么屬于罪加一等,加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