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付款承擔
違約責任嗎 (一)
合同沒有約定
違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
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4條第4款規定“買賣
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
違約金或者該
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
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
由此看來,我國法律關于逾期付款的
違約責任的原則是“沒約定,就法定”。如果雙方當事人有約定則從其約定,如果沒有約定
違約金或者沒約定
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則出賣人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要求買受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二)
合同明確約定了逾期付款的
違約責任
《
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
違約時應當根據
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
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
違約產生的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如果
合同主體約定了
違約金的具體數額,應按約定數額給付
違約金;如果
合同主體約定了
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應按約定方法計算
違約金;如果
合同主體只約定了
違約金,但沒有約定具體數額,也沒有約定計算方法,則視同無約定,并按照未約定情形處理。
需要注意的是,認定
違約金不能僅局限于"
違約金"三個字眼,如果有“滯納金”、“賠償金”,甚至是“罰款”等約定時,且從
合同全文分析符合
合同法中對
違約金的規定,就應遵從當事人的真實意愿,按照
違約金進行處理。
在經過了上文的講解之后,可以很肯定的告訴您,負有付款義務的一方逾期付款承擔
違約責任。至于實際該如何來承擔
違約責任,則需要先看當事人之間是否就相關內容作出了約定。但要是沒有約定的話,則就只有按照法律中的規定來承擔
違約責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