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連續簽了三次勞動
合同必須要簽訂無固定期限的
合同嗎?連續簽了三次勞動
合同不是必須要簽訂無固定期限的
合同的。根據你自述的情況,如果你不做特別要求公司將和你簽訂無固定期限
合同;若你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公司應當與你訂立固定期限
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
合同。二、相關法律依據《勞動
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
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
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
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
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
合同的你看的是這條把,這三種情形之一就可以簽訂,而且法條寫的很明白,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
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所以單位必須同意,當然了,他們可以選擇和你不續訂
合同了。還有一個,無固定期限
合同不是終身
合同哦,符合法定條件,一樣可以解除的。按照我國勞動法中的規定,只要員工與單位簽訂了兩次固定期限的勞動
合同第三次簽訂勞動
合同時就可以要求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
合同了,單位如果決定續約的必須要同意員工的申請;但是如果員工要求還是簽訂固定期限的勞動
合同,也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