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交通事故損傷賠償的項目包含哪些?
交通事故損傷賠償的項目包含:
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等,根據鑒定出的等級不同有著不同的賠償標準。
二、交強險賠償問題
(一)賠償范圍
相對于商業三者險20多條免責條款,交強險的免責為“受害人故意行為造成損失”、“被
保險人自身財產損失”、“相關仲裁及訴訟費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間接損失,保障范圍要大許多。而且,無論事故中被
保險車輛有沒有責任,交強險在責任限額范圍內都予以賠償,并且沒有免賠額和免賠率。
(二)賠償程序
交強險申請理賠如涉及第三者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道路
交通事故,被
保險人應先聯系120急救電話(如有人身傷亡),撥打122交警電話,并撥打
保險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報案,配合
保險公司查勘現場,可以根據情況要求
保險公司支付或墊付搶救費。
保險公司應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天內,書面告知需要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自收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于
保險責任作出核定,并將結果通知被
保險人。對不屬于
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于
保險責任的,在與被
保險人達成賠償
保險金的協議后10日內,賠付
保險金。
(三)免責不賠范圍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下列情形
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
保險責任限額內不負賠償責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為導致的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例如:自殺、自殘行為,碰瓷等等;
2、《
交通事故責任強制
保險條例》第3款中規定的
保險車輛本車人員、被
保險人;
3、因發生
交通事故而導致的仲裁或訴訟費及與之相關的其它費用;
4、間接損失,例如:車輛因碰撞而價值減損。
發生
交通事故之后需要對于傷者進行相應的賠償,如果在交強險賠償范圍之內的,
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將會根據現場勘察的結合交警部門的事故鑒定報告給出最終的賠付額度。如果沒有人受傷則不需要賠償摘要中的各項費用,但是如果對方要求賠償的可以雙方進行協商適當地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