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
遺產的同時,也就要繼承債務。于是有的人就在問,放棄繼承能逃避債務嗎?而要是繼承人放棄繼承的話,那么此時又該注意什么?關于這兩個問題,我們馬上在下文中告訴你答案。
一、放棄繼承能逃避債務嗎
首先要明確的是,放棄
遺產繼承不能逃避債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因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
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六條之規定,繼承人因放棄繼承權,致其不能履行法定義務的,放棄繼承權的行為無效,合伙人放棄繼承房屋的行為無效。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
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
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
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所謂
遺產債務是指被繼承人死亡時尚欠的稅款、債務。從實踐中發生的情況來看,
遺產債務主要包括以下幾類:1、被繼承人生前依照我國稅法規定應當繳納的稅費;2、被繼承人因
合同之債所欠下的債務;3、被繼承人因侵權行為而應承擔的損害賠償;4、被繼承人因不當得利而承擔返還不當得利的債務;5、被繼承人因他人無管理而應承擔的費用;6、其他個人債務。
二、放棄繼承要注意什么
根據我國《繼承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
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因此,放棄繼承要注意以下問題:1、放棄繼承必須有明確的意思表示,這種表示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但如果沒有明確表示,即使不主動參加
遺產分割,也不能視為放棄繼承。2、放棄繼承只能在繼承開始后,
遺產處理前,在繼承未開始前所做表示不能做為放棄繼承的有效表示。在
遺產分割后也談不上放棄繼承了。3、放棄繼承是無條件的放棄。放棄繼承權這一意思表示,如果在生效后允許隨意撤銷,在理論上、實踐上都行不通。按照民法原理,放棄繼承權是一種單方民事法律行為,一經做出就發生效力,對意思表示人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不允許任意變更。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放棄繼承權并非絕對的不能撤銷。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時候,繼承人要求撤銷其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應予準許。
放棄繼承能逃避債務嗎?答案是否定的。根據上文的介紹,我們知道繼承人放棄繼承的,也是不能逃避債務。簡單點說,就是繼承人即使放棄了繼承,對于一些債務也是不能免除責任的。要是在這方面還有什么不清楚的,請來的咨詢我們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