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
起訴離婚多久才受理?夫妻
起訴離婚法院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
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
起訴,必須受理。符合
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
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
上訴。二、相關內容拓展第一,法院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受理。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
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
起訴,必須受理。符合
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
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
上訴。第二,在訴訟
離婚的過程中,當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自己訴求的
起訴狀。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規定,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
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
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
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其次,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同時,
起訴方需要準備能夠證明雙方身份的主體材料,如果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同時,需要向法院提交其
起訴理由的相關證據。如果
離婚時夫妻雙方協商無效決定通過到法院
起訴的方式解決的,一般法院會在接到案件之后的七天內決定是否受理案件,決定受理的將會通知雙方開庭時間以及地點,如果不收受理案件的法院也會告知原告人,如果提起
上訴的當事人有異議的可以繼續
上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