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官司就是打官司嗎?
一、司法鑒定官司就是打官司嗎?司法鑒定官司不意味著就是打官司。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或者說,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托法定鑒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鑒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二、相關內容拓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申請登記從事司法鑒定業務:1,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鑒定業務相關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2,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鑒定業務相關的專業執業資格或者高等院校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從事相關工作五年以上。3,具有與所申請從事的司法鑒定業務相關工作十年以上經歷,具有較強的專業技能。因故意犯罪或者職務過失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受過開除公職處分的,以及被撤銷鑒定人登記的人員,不得從事司法鑒定業務。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從事司法鑒定業務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有明確的業務范圍。2,有在業務范圍內進行司法鑒定所必需的儀器、設備。3,有在業務范圍內進行司法鑒定所必需的依法通過計量認證或者實驗室認可的檢測實驗室。4,每項司法鑒定業務有三名以上鑒定人。三、司法鑒定的概念是什么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或者說,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托法定鑒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鑒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司法鑒定是用現代科學的手段對那些用常識不能判斷的問題進行科學的分析的一種方式,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司法鑒定的結果對于案件的審理起著決定性地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材料之一。對于司法鑒定的結果,如果當事人不滿意的,可以申請二次司法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