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租租金是不是夫妻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據《民法典》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包括以下幾方面:(1)工資、獎金,還包括紅包、津貼、房補、互助金等不同名義出現的收入,這些均被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2)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包含勞動收入,資本收益如
股票債券收入、股份、
股權等。(3)
知識產權的收益,僅指基于
知識產權而獲得財產權即經濟利益,而不包括
知識產權的人身權如署名權等等。(4)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這里說的繼承的財產,是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的財產;贈予所得的財產,必須是取得了所有權的財產,比如登記。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實際取得財產權的,贈予
合同未發生法律效力的贈予財產,不是夫妻財產。哪些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非夫妻共同財產是相對于夫妻共同財產而言的。一般而言,下列財產均屬于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1)一方的婚前財產,明確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非夫妻共同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
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予
合同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但是,在實踐中,應該從嚴掌握,對于不是用于個人生活,而是用于價值收藏等價值較大的財產,就不能僅僅因為財產本身的男、女款式而認定為特有財產,如女方收藏的高價值女式鉆戒等。婚后取得財產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婚前的
房產取得的租金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在
離婚的時候,需要進行平均分配,一人一半。如果有撫養孩子或者是贍養老人的,那么可以進行多分配一些。不過還是建議雙方進行協議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