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勞動
合同簽多久?
根據實際協商的情況來進行簽訂年限;
勞動
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勞動
合同,亦稱定期勞動
合同。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訂立
合同時就明確約定了效力期間的勞動
合同。其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亦稱不定期勞動
合同。是指勞動
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的勞動
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
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為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
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訂立的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的勞動
合同,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
合同即終止。
簽訂勞動
合同需要準備什么
勞動
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后,明確各自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也是勞動爭議發生后處理爭議的重要依據。因此,在簽訂
合同前,勞動者至少應具備以下三方面的常識:
1、提前準備。在勞動
合同訂立前7天,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
合同文本,一邊對
合同文本內容又充分的了解,特別是對于雙方協商約定的條款,尤應引起高度重視。
2、把握內容。從全面保護個人利益出發,應盡量了解《勞動法》的內容,這一點雖然對大眾來說又很大的難度,但從
合同本身出發,應清楚勞動
合同的條款要包括兩部分:一是法律規定的條款,包括勞動
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
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
合同應負的責任共7方面的內容;二是雙方認為有必要明確約定的條款,應明確寫明。
3、重點了解。在把握
合同條款的基礎上,還應該清楚了解事關自身利益的兩部分內容。
勞動
合同幾年一簽
勞動
合同簽訂幾年,法律并無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即可。用人單位可以選擇與勞動者一年簽訂一次勞動
合同。
但是,簽訂第3次勞動
合同的時候,勞動者有權依據《勞動
合同法》14條的規定,要求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
《勞動
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
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
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
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
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
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
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
第十九條 勞動
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
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
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簽訂勞動
合同時,不同的人會做出不同的選擇。
綜合上面所說的,簽訂勞動
合同一般都是有年限的,實際的簽訂年限就要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意愿是怎么樣的,只要年限一到,那么用人單位就要與勞動者再重新進行續簽,所以,情況不一樣,所處理的方法就會不樣,但最重要的就是要好好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