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需要準備什么資料法律規定,個人和企業都是可以申請注冊
商標的,因此如果日后需要轉讓
商標的話,那么需要區分主體與對象,然后才能知道要準備的轉讓材料有哪些。接下來,我們就來為您解答
商標轉讓需要準備什么資料。
一、
商標轉讓需要準備什么資料
根據我國
商標法及其相關法律的規定,
商標轉讓所需文件和材料如下:
1、轉讓人主體資格證明復印件
2、注冊
商標申請書;
3、受讓人主體資格證明復印件;
4、辦理轉讓的
商標的受理通知書或注冊證復印件;
5、授權委托書。
如果委托
商標代理機構代為辦理
商標轉讓,則在遞交上述文件時,還需向
商標局提供受讓人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受讓人為域外公司的,則授權書上由公司負責人簽字;受讓人為中國境內企業的,授權書上應蓋有公章。大陸以外地區的受讓人要在中國申請
商標轉讓的,必須委托
商標代理機構進行。
此外,
商標轉讓申請書和
商標轉讓授權委托書均為
商標局所提供的格式文本,申請人必須嚴格按照格式文本簽字或蓋章,不能對其格式進行調整。
商標轉讓當事人一方若為境外企業在提交主體資格證明時應附帶該主體資格證明的中文翻譯。境內企業需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二、哪些
商標不得轉讓?
(1)用于兩種類似商品的
商標,不得單獨轉讓。
商標注冊中指定該
商標可用于兩種以上的商品時,如果它們屬于非類似商品,可以對每種商品的
商標單獨轉讓,但如果它們屬于類似商品則應全部轉讓。允許此類
商標分割移轉,就會違反
商標法的規定,造成同一
商標在類似商品上有兩個
商標注冊人同時使用,從而發生不同廠家商品混淆。
(2)聯合
商標不能分割轉讓。聯合
商標是同一
商標所有人基于經營需要而使用的系列
商標,它具有標記近似特征。如果允許將聯合
商標中的某一個單獨轉讓,也會發生兩個
商標所有人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近似
商標的情況,造成商品來源混淆。
(3)屬于共同所有的
商標,某一所有人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自行轉讓。注冊
商標屬于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共有時,每個共有人如要轉讓屬于自己的那部分權益,必須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4)已經許可他人使用的
商標不得隨意轉讓。
商標注冊人已許可他人使用的
商標,在許可期內如將其專用權轉讓給第三人,必須征得被許可人的同意;并且只能在解除原使用許可
合同后,才能辦理轉讓注冊。
(5)轉讓注冊
商標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其轉讓無效。
商標權轉讓屬于要式法律行為,其行為的成立須依法律要求的形式。當事人自行轉讓注冊
商標,應視為無效,
商標局可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注冊
商標。
(6)
商標受讓人在
商標使用中,如果商品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的,其轉讓注冊可能導致被撤銷。
通過上文的分析解答,相信您此時已經知道我國法律規定的
商標轉讓需要準備什么資料了吧,同時也一些
商標規定是不能進行轉讓的,具體情況,各位可以從上文中進行深入了解。如果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淄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