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詐消費者行為有哪些
《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中第3條規定,有以下一種情形的,即為欺詐消費者行為:
1.在銷售商品中摻雜和摻假,以次充好和以假充真的行為。
2.利用虛假的和不正當的手段造成銷售的商品的份量不充足的行為。
二、消費者怎樣維權
消費者有消費過程中發現了欺詐行為,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1.通過協商的方式達到和解
消費者和經營者就商品或服務發生了爭議,如果雙方在自愿和互相原諒后,依據事實、講清道理并劃分好責任,從而達到和解并簽訂協議,使得糾紛得到了快速的解決。
2.通過投訴來進行調解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了消費爭議,請消費者保護部門進行調解,也就是由第三方就雙方發生的爭議通過說服勸導和溝通調和的方式,解決了雙方的糾紛。
消費者在投訴時要注意幾點:
(1) 對于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損的處理,是在其
管轄范圍內受理。
(2) 當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沒能給予解決,消費者還可以請消保委進行損害鑒定作為證據。
(3) 消費者應盡快地作出選擇,是通過申訴還是
起訴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4) 消費者無論是向相關行政部門進行申訴,還是向法院提
起訴訟,法律都是允許的。
3.向行政部門進行申訴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了爭議,還可向相關的行政部門請求來解決,此方式力度比較強,高效和快捷。消費者在申訴時,要以書面形式進行說明、闡述理由和提供相關的事實根據。如果和經營者自行達成了和解,可以撤回申訴,并請相關行政部門寫出調解書。
4.向仲裁機構作出裁決
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協議,自愿讓仲裁機構進行調解來作出裁判。仲裁的特點是專家仲裁、一裁終局、費用低、保密、感情影響較小和程序簡單。仲裁費用由敗訴者承擔,仲裁庭根據雙方責任的大小來確定各自的承擔費用。
5.向法院提
起訴訟
消費者的合法受到損害的,還可以向法院提
起訴訟請求。法院將依法進行審判。此方式屬于民事訴訟。
三、欺詐消費者行為的處罰辦法
我國《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規定,對于經營者的欺詐行為,給予以下的處罰:
1.工商管理部門會令其改正,依據情節的輕重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同時處以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對沒有違法所得的經營者,將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2.對于情節嚴重的欺詐行為,工商管理部門會責令經營者停業整頓和吊銷其營業執照的處罰。
3.如果其他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方式還有規定,則依法
執行。
四、欺詐消費者行為的賠償方式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第55條規定,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存在欺詐行為,如果消費者有增加賠償其損失的要求,那么經營者應賠給消費者其購買商品的價格或服務費用的3倍金額。要求增加賠償的金額不滿500元的,則為500元。如法律有其他規定,則依法
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