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
合同詐騙被
拘留還沒有被批捕合法嗎?
?涉嫌
合同詐騙被
拘留的情況下,還沒有被批捕是合法的,可能由于犯罪事實還沒有認定。沒有
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負刑事責任。如果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話,公安還是會把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
起訴,檢察院如果審查認為構成犯罪的話還是會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最后判刑。
二、司法解釋
1、批捕之后還要經過審查
起訴程序,確定是否提起公訴。
2、審查
起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
起訴的案件和自行偵查終結的案件進行審查,依法決定是否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不
起訴或者撤銷案件的訴訟活動。
3、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審查
起訴的案件,應當在7日內進行審查,審查的期限計入審查
起訴的期限。
4、人民檢察院收到公安機關的
起訴意見書后,應當指定檢察人員審查案件是否屬于本院
管轄,
起訴意見書以及案卷材料是否齊備,案卷裝訂、移送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和要求,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是否單獨裝訂成卷,作為證據使用的實物是否隨案移送及移送的實物與物品清單是否相符,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及采取強制措施的情況。
5、經過審查,對具備受理條件的,填寫受理審查
起訴登記表,對移送的
起訴意見書及其他材料不符合有關規定和要求或者有遺漏的,應當要求公安機關按照要求制作后移送或者在3日內補送。
6、對于犯罪嫌疑人在逃的,應當要求公安機關采取措施保證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另案移送審查
起訴,對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審查
起訴應當照常進行。
7、人民檢察院審查
起訴部門受理本院偵查部門移送審查
起訴的案件,應當按照上述程序辦理。
需要明確的是,被
拘留后是否一定被批捕是根據案件的犯罪事實來認定的。在司法實踐中,如果當事人的犯罪事實給社會造成了惡劣影響且不
逮捕的話可能還會造成其它的不良影響的,則立即進行
逮捕,但如果當事人不構成不良影響,甚至為了審查共犯的需要,可以暫時不進行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