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損壞車庫是否屬于肇事逃逸?
道路上撞車屬于交通肇事,構成
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在停車場撞車不屬于
交通事故,屬于普通財物損害責任糾紛,停車過程中造成損害的,離開現場的,不屬于肇事逃逸。
一般處理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
管轄范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于公眾通行的場所。”
目前,很多小區道路是允許社會車輛通行的,屬于法定道路,而部分封閉式住宅小區,不允許社會車輛進入,或按照嚴格的登記制度的小區道路,則不屬于法定道路范圍。
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非道路
交通事故的處理有了明確規定,在非法定道路上發生事故的,交管部門只要接到報案,可參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劃分事故當事人的責任,進行處理。
所以,小區發生車輛
交通事故,車主應按照普通
交通事故的處理流程操作,即事故發生后應打電話報警,讓交警到現場進行處理并開具《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向
保險公司理賠所必要的證明文件。
同時,車主應該立即通知
保險公司,讓理賠員盡可能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這樣能避免日后發生糾紛。如果事故雙方都有購買交強險,且責任比較明確,各自損失在2000元以內,這樣的
交通事故可也以
執行互碰自賠,甚至不需要交警部門出具責任認定書。
二、一般來講有三種方式解決事故
1、可自行協商解決;即老百姓說的私了。選擇私了,雙方要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形態、車損情況、雙方車號車型等情況做詳細記錄。雙方簽字后,最好找個保安或物業人員作為證人,再憑雙方記錄和證人的證詞到
保險公司理賠。
2、可請求社區邀請已參加勘察現場的公安干警到場,比照有關道路交通法規配合社區管委會進行處理;
3、如果上述兩種途徑都無法達成協議,或雖然達成了協議,但對方拒不履行協議時,則可以以損害賠償為由,向人民法院
起訴,通過訴訟程序加以解決。
此外,根據相關規定,小區內的道路屬全體業主共有。小區內發生的
交通事故,還可依據物業服務
合同的約定,結合物業公司是否有怠于履行相關職責的行為,來考慮物業公司是否應承擔連帶責任。
在車庫發生的事故雖然不屬于
交通事故,但是并不意味著民事主體不需要承擔相應的司法責任,若由于發生事故導致車庫等公共財產受損,當事人是需要支付相應的經濟賠償金的,若由于害怕承擔責任二選擇逃逸,則需要支付的賠償金輝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