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最新政策具體有哪些
生育津貼最新政策具體有哪些
生育津貼
(當月本單位人均繳費工資/30天 乘假期天數) 假期天數:
① 正常產假90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
② 獨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難產假。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30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⑥ 流產假:懷孕不滿2個月15天;懷孕不滿4個月30天;滿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42天;7個月以上遇死胎、死產和早產不成活75天。
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① 正常產、滿 7 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乘 25% ;
② 難產、多胞胎: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乘50% 。
生育
保險金
生育
保險金=生育津貼+
醫療補助金津貼:以用人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
①?正常生育的按3個月(90天)計發;
②晚育的按3.5個月(105天)計發;
③生育并已領取《獨子證》的按4.17個月(125天)計發;
④晚育并已領取《獨子證》的按4.67個月(140天)計發 。
醫療補助金:以特區上年度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
①正常生育的 按2個月計發;
②剖腹產或多胞胎的按4個月計發。
職工生育津貼是職工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獲得的工資性補償,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產假或者休假天數計發,計發基數為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
職工產假或者休假期間,享受的生育津貼低于其產假或者休假前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予以補足;高于其產假或者休假前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截留。
生育津貼的問題需要有關的當事人積極的了解相關的政策,否則自己的問題解決就會有著不小的糾紛,但是更為重要的是自己的權益維護需要在合理的區間,這樣自己的事情解決就會有著積極的意義,但是具體的細節操作需要自己多加了解,減少自己的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