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簽署勞動
合同對誰有利?1、對于勞動者而言勞動
合同的簽訂是證明存在勞動關系最有利的證據,也是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所以簽訂勞動
合同對于維護勞動者本人的合法權益起到很大的作用。注意:大家應要求用人單位及時和自己簽署書面的勞動
合同,約定工資報酬、崗位、期限、工時制等主要條款;其次,要避免在空白勞動
合同上簽字,否則一旦用人單位改變約定的條件并且將不利條件寫入勞動
合同中以后,勞動者就處于不利地位了。第一,增強員工歸屬感。對于像服裝制造類行業來講,員工流動率較大,簽訂短期勞動
合同雖然可以在短時間內避免用工風險,但從長遠角度講,簽訂長期或一方面使員工有保障感,一方面新免除勞動者重新選擇企業的后顧之憂,使之對企業產生更大的認同感,有利于企業長期良性發展。第二,避免因未及時續簽帶來糾紛。由于人員流動率較大,人員眾多,勞動
合同到期續簽事宜將耗費HR大量精力,如因疏忽未及時續簽帶來糾紛會讓企業蒙受更大人力、物力及財力損失。第三,即時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與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責任等同。企業與勞動者存在諸多風險,簽訂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雖然可以通過提前30日通知不再續簽來免除支付補償金損失,但是在30日之內仍有各種可變因素導致糾紛。因此,即時解除勞動
合同雖然損失一個月補償金但能降低其他糾紛風險,從這一意義上來講,解除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與無固定期限
合同相比,都要支付補償金,且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存在續簽環節,因此,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對企業更有利。二、簽訂勞動
合同 也是商業秘密保護的構成要件不簽勞動
合同更不利于單位保護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的構成要件之一,是單位必須對所謂商業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勞動
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或者簽訂專門的保密協議,是對商業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現形式之一。如果沒有簽訂保密條款或者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的范圍和法律責任,單位就難以證明哪些屬于商業秘密,是否已對其主張的所謂商業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從而有可能不被認定為商業秘密。這對企業的發展,是非常不利的。另外,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簽訂勞動
合同(包括勞動
合同到期后不及時續訂勞動
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
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
行政處罰等等。勞動
合同簽署后,無論是勞動者還是企業等用人單位,都需要遵守一定的規范,職員不得泄露公司的機密,需要按時上班等,用人單位不得隨意與職員解除勞動
合同,需要按時給職員發放工資等。若哪一方違反了規定,需要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