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中,因房屋面積出現誤差而引起房屋買賣糾紛只是買房會遇到的糾紛之一,但它卻是購房者最不愿意看到的購房問題之一。對于這種情況,作為購房者當然是不愿意消極接受的,那么究竟遇到房屋面積誤差怎么辦呢?本文將對你做詳細介紹。
一、遇到房屋面積誤差怎么辦
通常在標準的商品房買賣
合同里,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雙方自行約定,只要雙方約定使用面積不能大于1%,或者0.5%,都可以,只要是雙方約定都可以,多了怎么辦、少了怎么辦都可以約定。
通常,現在房地產開發商提供的房屋購銷
合同都不是這樣,都有一個比的絕對值,通常是3%。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通常約定據實結算房款,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購房者或者退房或者是約定開發商應該承擔相應的
違約責任。當然,如果約定得這么明確,建議還是可以接受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沒有超過據實結算房款,如果超過的話,開發商必須承擔
違約責任,同時允許購房者退房。
還有一個問題,在商品房購銷
合同中,通常里面約定有一個不可抗力條款。在商品房買賣
合同里,開發商對于延期交房的免責理由一般說是不可抗力。按照我們國家的規定,不可抗力應該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比如說地震、發洪水等等,這種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這種不可抗力才能夠免除開發商延期交付房屋的責任,也就是說免責。如果不是這種情況,就不能約定成不可抗力,一般開發商通常把不可抗力的范圍擴展了,比如說施工中如果遇到異常困難或者重大的事故問題不能解決,比如說契約協定后政府頒布的法規和原來不同,比如說施工配套的批準和安裝的延誤,都認定為不可抗力。從法律角度講,我們覺得對購房者是不公平的,等于把不可抗力的范圍擴展了。
所以,建議購房者對于不可抗力這個條款一定要僅僅把握住三個條件,就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況下,約定在最小的范圍內,不要擴展,擴展以后,延期交房的時候,他都可以說免責。
二、如何處理房屋面積誤差問題
商品房銷售面積的計算問題,有三種計算方式。一個是按套計價,一個是按
建筑面積計價,還有一個是按套內
建筑面積計價值。
通常,按套內面積計價的方法比較少用,而通常用的是按照
建筑面積,它是指按住宅面積外圍線來計算。一般商品房的銷售面積是套內銷售面積和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是對購房者最為有用的是套內的使用面積,因為這種面積是購房者真真切切能夠具體使用的。所以,在簽訂商品房買賣
合同的時候,要把套內的
建筑面積和公攤的面積寫清楚。
購房的時候購房者特別關注面積,一定要明明白白、真真切切的在
合同里寫清楚我本身的使用面積是多少、分攤的公用面積是多少,這樣才能有效的避免使用面積縮水給消費者帶來的壞處。
上述就是對“遇到房屋面積誤差怎么辦”的具體解答。其實,我國法律是允許在房屋買賣活動中,房屋面積存在一定的誤差的,但該誤差一定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否則就是
違約,就要承擔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