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沒簽勞動
合同怎么申請賠償?
公司沒簽勞動
合同申請賠償的請求向當地的社保局提出。法律規定如下:
1、勞動
合同法第82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
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
2、不簽訂勞動
合同在什么情況下可以獲得雙倍賠償?
勞動者同意并且積極和公司簽訂勞動
合同,但是公司拒絕簽訂;
未簽訂
合同的情形發生在2008年2月1日以后;
并且從進入公司滿一個月以后即第二個月開始計算。
3、勞動者不與公司簽訂
合同
公司不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書面
合同,才需要承擔支付每月2倍工資。
如果是勞動者故意或者不愿意與公司簽訂書面的勞動
合同的,不適用改條款。
職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簽訂勞工
合同,則不能獲得2倍工資。
二、訂立勞動
合同的步驟
1、審查新員工的主體資格
(1)對新入職員工進行學歷、資格及工作經歷的審查;核實個人資料的準確性,并由本人簽字確認;
(2)查驗新入職員工與其他用人單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簽訂勞動
合同前要求其提供與前用人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
合同證明,并保留原件;
(3)對于應屆畢業生,必須在其取得畢業證書后與其簽訂勞動
合同。畢業前可以與其簽訂就業協議書。
2、對新入職員工履行告知義務簽訂勞動
合同前如實告知新員工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勞動報酬,以及新員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3、簽訂勞動
合同
(1)簽訂勞動
合同、協議等應先由員工簽字,單位統一蓋章。禁止空白
合同、協議蓋章。
(2)勞動
合同應在新員工報到當日簽訂,最遲不得超過5日。在簽訂勞動
合同的同時還需簽訂《保密協議》、《個人信息授權書》,
如入職員工需要培訓的,還需簽訂《員工培訓協議》。新入職員工拒絕簽訂上述
合同、協議的一律不予錄用。
4、發放勞動
合同,建立員工名冊 人事專員制作《勞動
合同發放簽收表》,由收到勞動
合同的員工簽字確認,根據《勞動
合同發放簽收表》制作員工名冊。
5、勞動
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和員工各執一份。
勞動
合同在簽署之后職員的財產權益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職員若是不愿意與單位簽署老勞動
合同,單位可以預期解除勞動關系,單位若是不簽署
合同,那么職員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社保局等需求救濟,請求保衛支付雙倍的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