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工傷死亡賠償的標準待遇有哪些?1.喪葬費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2個月。2.一次性救濟金其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2人者,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3人或3人以上者,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3.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企業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供養直系親屬,每人每月補助標準按企業所在地調整為5類: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一)建國前參加工作職工遺屬的補助標準,在上述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提高20%。(二)職工遺屬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補助標準基礎上提高10%。(三)兼有(一)、(二)項情況的,補助標準在上述補助標準基礎上提高30%。二、相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
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工人與職員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待遇的規定:甲、工人與職員因工死亡時,由該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發給喪葬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三個月;另由勞動
保險基金項下,按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養者失去受供養的條件時為止。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乙、工人與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由勞動
保險基金項下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兩個月;另由勞動
保險基金項下,按其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到十二個月。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之。丙、工人與職員因工負傷致成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后死亡時,應按本條甲款的規定,付給喪葬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退職養老后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后死亡時,應按本條乙款的規定,付給喪葬補助費及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丁、工人與職員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由勞動
保險基金項下付給供養直系親屬喪葬補助費:死者年齡在十周歲以上者,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一個月的二分之一;一周歲至十周歲者,為平均工資一個月的三分之一;不滿一周歲者不給。綜合上面所說的,非工傷死亡那么用人單位也是必須要給賠償的,賠償的標準一般是要按職工的具體情況來進行給予,非工傷死亡一般要比正常工傷死亡的待遇要少很多,所以,法律對于不同的情況所給的待遇就會不一樣,這樣兩者的權益都能更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