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感情破裂就會走上
離婚的道路,當雙方
離婚,又有了小孩,就會涉及到孩子的
撫養權問題。剛
起訴離婚后,孩子的
撫養權,到底是歸爸爸還是歸媽媽。一般的話都會綜合考慮:1.主要是從最有利于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最有利于他們的身心健康發展2.同時也要考慮到父母雙方的經濟能力,有沒有條件撫養孩子?從孩子的年齡大小來考慮3.如果孩子還是在哺乳期的話,一般會判給女方撫養,如果已經過了哺乳期,應該綜合考慮。4.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當然也可以詢問孩子的意見,征得小孩子本人的同意。5.獲得小孩子
撫養權的一方需要撫養小孩子,但這并不意味著,沒有
撫養權的一方就沒有撫養小孩的義務。6.沒有
撫養權一方的父母也應當每個月支付撫養費。7.得到
撫養權一方的父母也不能剝奪另一方的權利,需要給他們一定的時間去看望自己的孩子,保障他們的探視權。如果法院判決以后,有
撫養權的一方沒有履行撫養的義務,或者是另一方認為自己更適合的話,可以重新
起訴,要求法院變更
撫養權。那么什么情況下,法院會傾向于把孩子判給女方?1.首先如果孩子還是兩周歲以內的話,一般都會判給女方,如果已經是滿了兩周歲,而且女方已經做了絕育手術,一般會判給女方。2.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兒子一直隨著母親生活,如果突然改成,由父親撫養的話。對孩子的影響特別大。3.最后是因為男方有一些不良的習慣,賭博酗酒或者是
婚外情,對于感情破裂存在過錯的話,一般也會判給女方。什么情況下法院傾向于把孩子判給男方?1.首先女方有重大的疾病,沒有辦法撫養孩子成長,或者是女方長期沒有盡到撫養的義務。2.男方做了絕育手術,再次生育的機會比較小。3.女方有不良的嗜好,或者是經濟水平不穩定,可能會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這些情況下,法院會傾向于把孩子判給男方。人民法院在判決
撫養權的時候,主要是綜合考慮男女雙方的實際情況,從最有利于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1.要是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都差不多相同的話,人民法院在審理的時候還會考慮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條件,如果子女跟隨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生活多年的話,法院會優先考慮將孩子判給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方的父親或母親。2.如果孩子已經年滿十周歲了,法院還會征求孩子的意見,經過孩子的同意。總的來說不能因為,父親或者母親之間感情破裂導致
離婚而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3.
撫養權不一定非要判給某一方,也可以由父親撫養一段時間,然后由母親撫養一段時間,輪流行使
撫養權,如果父親母親都不適合行使
撫養權,也可以另外指定監護人,但是這并不免除他們的撫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