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離婚公司做假賬財產被惡意轉移怎么辦?
1、
離婚前,財產分割前,對方轉移財產的情況:
如果還未
起訴或已經
起訴離婚,發現另一方已經存在財產轉移的行為,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
保全。
(1)情況緊急的,未轉移財產的一方可以在
起訴前向法院申請財產
保全,法院接受訴前財產
保全申請后,裁定采取財產
保全措施的,立即
執行。此時切忌在采取
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內要提
起訴訟,否則法院會解除財產
保全。
(2)另外提出訴前
保全需要提供擔保財產,不提供擔保的,法院會駁回財產
保全的申請,也就給對方轉移財產創造了時機與機會。
(3)另外,必須是有證據證明對方有
離婚財產轉移的行為,否則申請財產
保全不準確的,申請人應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
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2、
離婚后,財產分割后,發現對方
離婚前有財產轉移的情況:
對于
離婚前財產轉移的行為,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規定:
(1)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也就是說,在發現對方
離婚前有財產轉移、隱匿行為的,可以在發現次日起兩年內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財產的訴訟。
二、
離婚財產分割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屬有書面約定,或者有口頭約定,雙方沒有爭議的,
離婚時應當按照相關約定處理,但是規避法律和損害國家、集體、他人利益的約定無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別管理、使用和獲得的財產,仍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額懸殊的,分得財產多的一方應當補足。
(3)主張為一方個人財產的,負有舉證責任,不能證明的,只能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4)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分,但可能因為一方有過錯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雙方對財產分割的協議,在
離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對夫妻雙方有約束力,不能以協議對抗第三人,如不能對抗第三人的債權。
(6)
離婚時一方有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行為的,人民法院在判決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誤將個人財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隱藏、轉移的,不影響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7)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未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產的,可以先就
離婚案件和已經查清的財產問題進行處理,對一時難以查清的財產分割問題可告知當事人另案處理,不影響
離婚案件的審理。
(8)屬于事實婚姻的,財產分割適用正常
離婚程序的處理方式;屬于非法
同居的,其財產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
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做假賬惡意轉移財產不僅會少分夫妻共有財產,法律上明確規定,公司的財會人員故意做假賬的這種行為是涉嫌犯罪的。但是,單純的針對
離婚分割財產的這件事情來說的話,當下必須要做的一件事情,應該是申請請人民法院進行財產
保全,不過,要向法院提供對方轉移財產的確切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