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繼續
拘留會多久?被繼續
拘留的時間最長期限為15天,一般的刑事案件刑事
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4天,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長
拘留期限為37天。不過,
拘留只是刑事案件處理的開始,37天內會變為
逮捕,然后就是長時間的羈押,直到法院判決生效為止。時間通常半年到一年之間。當然,也有可能變為
取保候審。對于公安機關依法決定和
執行的刑事
拘留,
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別規定的公安機關提請人民檢察院批準
逮捕的時間和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
逮捕的時間的總和。公安機關對被
拘留的人認為需要
逮捕的,應當在
拘留后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
逮捕書后的7日以內,作出批準
逮捕或者不批準
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
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將
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
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
拘留的人,認為需要
逮捕的,應當在10日內作出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
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于不需要
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
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綜上所述,一般情況下,刑事訴訟
拘留的期限最長為14日。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拘留期限最長為37日。根據公安部《規定》第110條規定,流竄作案,是指跨市、縣范圍連續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縣繼續作案;多次作案,是指3次以上作案;結伙作案,是指2人以上共同作案。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師及其他辯護人認為
拘留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要求解除
拘留。經審查情況屬實的,應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
拘留。經審查未超過法定期限的,應當書面答復申請人。刑事
拘留期限的法律規定,刑事
拘留一般不超過14天,最長不能超過37天。如果,這時候還不能批準
逮捕的,應當解除強制措施。大多數的嫌疑人在被掌握了確實材料和證據的情況下都會盡量告知自己的罪行以減輕了自己的處罰,但是也有的公民沒有辦法自己承認而導致公安機關或者其他的法律機關按照其實際的表現而進行繼續的
拘留,但是繼續的關押的時間也是不能太久以免侵害其合法的部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