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離婚財產數額較大怎么分?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9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41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第42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第47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二、
離婚的方式有幾種 ?一般來說
離婚有以下兩種方式可以選擇:(一)協議
離婚,夫妻雙方如果能夠對
離婚達成共識,并對共同財產的分割、孩子撫養、孩子撫養費、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采用這種方式。采用協議
離婚,只要向婚姻登記機關出具有關證件和
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會對
離婚登記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若查明情況屬實,并已對子女、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當場就會發放
離婚證。協議
離婚的過程要更加快捷。但是一般由于
離婚涉及的問題較多,所以一般很難達成一致意見。(二)訴訟
離婚,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
離婚或者雙方對于
離婚、財產分割、孩子撫養、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達不成一致的,則只能通過訴訟方式
離婚。訴訟
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
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地超過一年的法院
起訴。訴訟
離婚的時間要比協議
離婚長得多,一審一般審理期間為3至6個月,二審一般為3個月。有些夫妻在感情不睦的情況下也不愿意
離婚的真正原因,其實就是因為夫妻現在擁有的財產數額比較大。一旦
離婚,就有可能導致雙方的身價都會大幅度的縮水,當然了,絕大多數的人當然也不愿意在一段不幸福的婚姻生活中耗費自己的時間,無論共有財產有多少,沒有明確約定的基本都是平等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