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診的法律責任都有哪些從過錯原則上看,無過錯的誤診不承擔法律責任,有過錯的誤診有以下幾種法律責任。(一)
醫療事故責任按照《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違反了
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不良后果,損害程度必須達到《
醫療事故處理條件》規定的
醫療事故等級,以及衛生部《
醫療事故分級標準(試行)》的規定要求,且過失行為不良后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時,即構成
醫療事故,應當承擔
醫療事故責任。(二)民事法律責任人民法院在審理
醫療糾紛案件時,對不構成
醫療事故,但經審理能夠認定
醫療機構存在過錯的誤診行為,符合民事侵權構成要件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確定
醫療機構承擔責任。對技術性誤診,無論給患者造成何種程序的損害,都要由
醫療機構承擔民事責任。(三)刑事責任我國刑法規定,“醫務人員由于嚴重不負責任,造成人員死亡或嚴重損害就診人身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二、被醫院誤診怎么辦,誤診可以
起訴嗎1、及時保留證據
醫療糾紛發生后,患者及家屬應及時向
醫療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投訴,提出查處要求,在此過程中,及時要求行為人及科室主任寫清事情經過,并將用過的
醫療器械封存。2、處理過程
醫療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接到投訴后會立即指派專人妥善保管原始資料,封存有關
醫療物品,防止病程涂改、偽造、隱匿、銷毀。如病人死亡會主動提出尸體解剖,如果沒有,病人家屬應提醒。3、處理后果如系一般
醫療糾紛,在調查后,則可由醫務部(處,科)與病人協商解決。如病人或家屬不能接受,則將調查結果報
醫療糾紛處理領導小組或
醫療單位領導。4、醫院會將
醫療糾紛處理領導小組或
醫療單位處理意見與病人或家屬商談,爭取協調解決5、如糾紛仍未能解決,建議患者或家屬進行
醫療事故鑒定6、如病人或家屬對一級
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的最終鑒定結論仍然不服,則可訴諸法院在界定醫生誤診下的法律責任時,我們先要知道究竟此時的醫護人員對誤診究竟是否具有過錯,若是沒有過錯,那即使存在誤診的情況,但也不需要醫護人員承擔法律責任。而在有過錯的誤診下,需要承擔的責任主要是三方面的,包括
醫療事故責任、民事賠償責任以及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