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
離婚女方可以把財產給兒子嗎?夫妻
離婚,女方是可以把財產給兒子的。如果夫妻雙方同意的話,可以起草協議把財產都留給孩子。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關于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五條 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對于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于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后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見。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間。如果在今后的撫養期內,一方不適合撫養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
起訴,要求變更小孩
撫養權。夫妻
離婚時,對財產分割的認定是以男女雙方的協商為主的,即司法機關是認可男女雙方對財產分割的意見的,但雙方必須達成一致意見,如果沒有達成一致意見的話,則是不能認可的,所以夫妻
離婚時女方把財產留給兒子完成是合法的,即使雙方決定將財產捐贈都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