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贈與土地使用權需要納稅嗎?
一、無償贈與土地使用權需要納稅嗎?
無償贈與土地使用權需要交增值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
建筑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土地增值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條例第二條所稱的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
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
細則所稱的"贈與"是指如下情況:
(一)
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直系親屬或承擔直接贍養義務人的。
(二)
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教育、民政和其他社會福利、公益事業的。
二、土地使用權繼承問題
1、對于法定繼承人繼承
房產,國家稅務總局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征收契稅問題做出規定,對于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時,不需要繳納契稅。
2、法定繼承人之外的繼承人根據
遺產繼承,這種行為實際上屬于遺贈行為,應繳納契稅。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只要公民確實擁有土地的使用權,并且有土地使用證,是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決定該該土地無償贈與給他人使用的,根據規定,即使是無償贈與,也需要繳納增值稅。在贈與時,雙方的民事主體也需要簽署協議,必須在贈與之后又發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