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簽勞動
合同能交
保險嗎?無論同用人單位有沒簽訂
合同,都應當繳納社會
保險。繳納社保是法律明確規定的義務。沒簽
合同和交
保險其實是兩回事,沒簽
合同仍然可以繳納社保。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系存在,企業就要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不積極履行的,員工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所以,即使沒簽勞動
合同,但至少已經成立正式的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就應當承擔繳納社保的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
保險,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當然,要是情況較為嚴重的,比如說多數員工都遭到這種待遇的,那么建議就要注意及時收集相關證據,去申請
勞動仲裁解決。二、不簽
合同單位有哪些風險?1、未簽
合同根據《勞動
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
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系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
勞動仲裁。2、未簽
合同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的成立。《勞動
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
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
合同”。這對企業是不利的。3、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職工?!秳趧臃?a href=hetongfa/>
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是,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
合同。因此簽了
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職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簽
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辭退職工就必須給付經濟補償金。4、未簽
合同依然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系存在,企業就應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若不履行,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綜上所述,現在有些企業人事制度不完善,和入職的新員工不訂立勞動
合同。即使這樣,雙方也建立勞動關系,企業要為員工繳納社會
保險,并且如實支付工資報酬。對于企業不買
保險的,員工可以到社保局投訴舉報,被查處后企業應當補繳之前拖欠的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