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
離婚賠償能打欠條嗎?按照法律規定,公民之間因民事行為而發生的債權、債務關系,受法律保護。當一方向對方書寫欠條后,便對對方形成了債務關系,當其不能按期履行債務時,另一方可以依據欠條向法院提
起訴訟。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向另一方所打的欠條,應認定為是雙方對部分財產的特別約定,在雙方之間形成了明確的債的權利義務關系,合法有效。但是,如果雙方是因
離婚關系而產生的財產分割問題形成的債務,并私下達成了協議,那么該協議產生于夫妻關系之中,又分離于夫妻
離婚關系之外,如果未能在
離婚調解書中加以載明,當一方不能履行給付承諾時,另一方就很難實現自己的權利,到頭來,有可能雙方重新進行
離婚后的財產訴訟。夫妻雙方如果就財產分割問題協商一致,應當將財產分割情況具體寫在生效的
離婚法律文書中(如寫在民政局的
離婚協議中,法院生效的調解書中),當一方不履行義務時,另一方可以得到法律的幫助和支持,最終實現自己的
離婚財產利益。二、司法解釋
離婚時雙方達成
離婚協議,一方補償對方沒有支付能力,可以協議分期支付錢款,可以由一方書寫欠條給對方當事人。只要雙方達成的協議和書寫的欠條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體現,沒有在脅迫或欺騙前提簽署,協議和欠條的內容不違法,這樣的協議和欠條就是合法有效的,對雙方當事人都有法律約束力。夫妻
離婚時,應當進行財產分割,特別是在子女撫養費的支付上,如果對方暫時無力支付撫養費的,可以打欠條,雙方協調一致在后期進行支付的,這是符合法律規定的。需要注意的是,此時所打的欠條是具備法律效應的,后期如果拒不支付的,一方可以通過訴訟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