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期公司解散辭退怎么辦?1、可以要求單位繼承履行勞動
合同,要求繼續履行
合同,直至勞動
合同終止,或哺乳期結束。單位不同意時,可以依法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舉報或者申訴,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2、如果本人選擇離職,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
合同或者勞動
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依照《勞動
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向用人單位主張賠償金(雙倍經濟補償金),同時要求用人單位承擔產假工資的支付責任(鑒于很快就要生產,而建立新的勞動關系也存在困難,建議選擇要求繼續履行勞動
合同)。二、相關法律規定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
合同。第六條 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根據
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并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女職工可以依法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舉報或者申訴,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造成女職工損害的,依法給予賠償;用人單位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
合同法》第四十五條 勞動
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 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
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 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
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
保險的規定
執行。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
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
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
合同或者勞動
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支付賠償金。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
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如果用人單位在孕婦員工懷孕期間破產解散的話,員工是有權利要求進行相關的賠償。如果是單位部門解散并非公司全部解散的話,那么公司在孕婦懷孕期間必須將
合同履行完畢不得進行開除。如果是因為公司去全部破產的話需要按照孕婦的工作時間來支付相關賠償。以上就是律圖小編整理的內容。律圖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