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撫恤金能當
遺產繼承嗎
死亡撫恤金不是
遺產,因其發放的對象是被繼承人的親屬。
死亡撫恤金是被繼承人死亡后,對被繼承人的親屬給予的一種精神上的撫慰金。也就是說,撫恤金發放的對象是被繼承人的親屬,而不是被繼承人。也就是說,死亡撫恤金不屬于被繼承人的
遺產,故被繼承人無權支配其歸屬。被繼承人的親屬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等。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這里有幾個因素需要注意:
一是時間點問題,即“死亡時”。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財產,公民活著時,其財產不是
遺產。
二是
遺產為公民“個人”的財產,包括個人所有財產,也包括共有財產中應屬于公民所有的財產。
這需要與他人的財產相區別。通常會涉及到夫妻共同財產的區分、也有可能涉及到與家庭共有財產的區分、還有可能涉及到與他人財產的區分,如借用他人的財產或他人的財產寄放在被繼承人處等等情形。故在繼承開始時,首先需要將被繼承人的
遺產與他人的財產完全區分開。
三是
遺產必須是公民個人的合法財產。如盜竊、詐騙等犯罪所得當得不屬于
遺產。
死亡撫恤之所以不能認定為
遺產,原因一是取得的時間是被繼承人死亡后,而非死亡時遺留的,二是給付的對象不是被繼承人,而是被繼承人的親屬,不屬被繼承人“個人”財產這個因素。故不能認定為
遺產。
二、
遺產的范圍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3條規定: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
著作權、
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公民可繼承的其它合法財產包括有價
證券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
在結合了上文的介紹之后,我們了解到公民去世之后獲得的死亡撫恤金,其實是對死者家屬精神上的一種撫慰金,此時的發放對象是死者的家屬并非是死者,因而死亡撫恤金就不能作為死者的
遺產,由其繼承人來繼承。而死者本人即使知道日后會有死亡撫恤金,也不能對這筆錢作出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