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需要準備的材料是哪些立案需要準備的材料是哪些1、
起訴狀
起訴狀的基本要求是:原、被告雙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真實、具體、清楚,訴訟請求明確合法,并應當在
起訴狀中簡明陳述案件事實及
起訴理由。如果是公民個人
起訴的,應當在
起訴狀落款處由
起訴人簽名,如果是由
公司法人單位
起訴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2、身份證明文件辦理立案手續時,還應當向法院提供證明
起訴人身份的材料。
起訴人如果是公民的,應向法院提供
起訴人個人的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二代身份證需要復印正反兩面)。
起訴人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向法院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證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同時,如果你
起訴的被告是
公司法人或者其他單位的,根據現在法院的普遍要求,你還得提供在相關的行政管理部門(
公司法人的應當是其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詢的被告基本情況的證明。3、證據材料辦理立案手續時,還得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材料,并制作證據清單,所有證據材料應當編好頁碼及證據序列號。4、委托律師的話,需要提交委托手續如:律所公函、授權委托書。5、其他與案件有關的材料。立案需要準備的材料就是上述的這些內容。如今,我國各級法院實行的是立案登記制度,因此當場就需要告訴立案人案件是否立案受理,如果材料不齊全的話,可以通知其不足相應的材料。關于民事訴訟立案需要準備的材料,我們就為您整理到此,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