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避免
離婚前利用孩子轉移財產?避免
離婚前利用孩子轉移財產的方法有:向司法機關申請財產
保全,并進行財產清算,避免一方私自轉移財產。(1)情況緊急的,未轉移財產的一方可以在
起訴前向法院申請財產
保全,法院接受訴前財產
保全申請后,裁定采取財產
保全措施的,立即
執行。此時切忌在采取
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內要提
起訴訟,否則法院會解除財產
保全。(2)另外提出訴前
保全需要提供擔保財產,不提供擔保的,法院會駁回財產
保全的申請,也就給對方轉移財產創造了時機與機會。(3)另外,必須是有證據證明對方有
離婚財產轉移的行為,否則申請財產
保全不準確的,申請人應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
保全所遭受的損失。二、
離婚后,財產分割后,發現對方
離婚前有財產轉移行為怎么辦?對于
離婚前財產轉移的行為,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規定:“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在發現對方
離婚前有財產轉移、隱匿行為的,可以在發現次日起兩年內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財產的訴訟。轉移前利用孩子私自轉移財產是不合法的行為,在司法實踐中,如果對方舉證私自轉移財產的情況下,司法機關可以主張對私自轉移財產方不分財產或者少分財產。另外,可以通過向司法機關申請財產
保全來有效的避免一方私自轉移財產的行為,避免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