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擔保不動產會查封嗎?夫妻一方擔保不動產可能會查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
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六條 對被
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如果
民間借貸提保人有
房產,經法院判決后,貸款人申請了人民法院強制
執行,但擔保人只有一套用于家庭居住房屋的情況下,
執行機關一般不能采取拍賣、變賣等處分措施,但可以查封。如果擔保人唯一住房明顯超過家庭居住必需時,如房屋為豪華別墅等情況,
執行中應當考慮給被
執行人置換一套能滿足其家庭居住要求的普通住房,兩套房屋的價值差額用于滿足申請
執行人的債權。因此擔保人只有一套
房產時只會查封不會強制還款。二、擔保人的責任1、擔保人(保證人)在債務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時,應當承擔還款責任。2、一般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即在借款人的財產經法院強制
執行仍不能履行前,保證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不需要償還欠款。如經強制
執行無法履行,保證人應當承擔還款責任。3、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同一的還款責任,不享有先訴抗辯權。即不論債務人是否有財產,是否經過法院強制
執行,保證人都有義務承擔保證責任,向債權人償還借款。4、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
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
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
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
執行程序的;(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
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
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第六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近年借貸事件層出不窮,許多當事人借款后因各種原因無法償還債務,就這樣將當時借款的擔保人推上了還款范疇內,但并不是所有的擔保人都有能力償還債務的,擔保人在沒有能力償還債務的情況下,擔保人的
房產就成了償還債務的首要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