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告婚姻無效案件的審理會公開嗎?宣告婚姻無效案件的審理會公開,男女雙方結婚應該本著自愿的原則,不得有欺騙和隱瞞。有的人結婚后發現對方構成重婚的,可以向法院主張婚姻無效,根據規定,當事人
起訴婚姻無效的時效是一年。對于這種民事案件,法院受理后展開審理。二、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采取何種程序?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在我國,從立法機關頒行的法律法規的分類來看,婚姻家庭法屬于民事類別;從司法機關受理的案件類型來看,婚姻家庭方面的糾紛屬于民事案件,由民庭受理;從司法程序講,這類案件當然適用民事訴訟法。從理論上講,無效婚姻應是無效民事行為的一種,盡管無效婚姻與傳統無效民事行為還有一定的區別,但其基本原則和精神應是一致的。適用特別程序的案件,判決作出后,如發現新情況、新事實出現,或原法律事實或權利發生相反變化的,人民法院可依據有關人員的申請,撤銷原判,重新確認,而無須經過審判監督程序;適用特別程序的案件,不需交納訴訟費用。“當法官決定采納類推適用方式時,當法官衡量相互沖突的利益時,或者法官考量生活關系的新發展及改變時,他們都要以價值判斷為基礎”。顯然,適用特別程序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最為恰當。三、哪些情況符合婚姻無效?婚姻無效,是指當事人雙方不具法定結婚條件或沒有履行法定結婚程序而締結的婚姻,不產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無效作為一種法律制度,是專門用來解決違法結婚問題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1、重婚;2、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3、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即近親結婚;4、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生效。涉及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的判決不服的,可以
上訴。由于我國法律規定的無效婚姻都是指那些雖然建立了婚姻關系,但是自始都是無效的情形,由于此類案件,一般不涉及隱私,與國家的機密更是沒有關系,故此是會公開審理的,娛樂記者若是了解信息,也可以在開庭之日,進行采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