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我國法律規定,違反了《刑法》內容中的任何一條都屬于犯罪,如果是做了其他危害社會和公民的事情,刑法中未記錄的,不屬于犯罪行為,刑事犯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呢?刑事犯罪由4個要件構成分別是主體、主觀方面、客體、客觀方面,律圖小編整理的部分資料。
我國《刑法》規定有四百多種犯罪,從構成要件上進行分析,每一種犯罪都具備四個方面的要件:即犯罪主體、犯罪的主觀方面、犯罪的客觀方面、犯罪客體。
(一)犯罪主體。是指實施犯罪行為的人。每一種犯罪,都必須有犯罪主體,有的犯罪是一個人實施的,犯罪主體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數人實施的,犯罪主體就是數人。根據刑法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犯罪的,構成單位犯罪,因此,單位也可以成為犯罪主體。(二)犯罪的主觀方面。是指犯罪主體對其實施的犯罪行為及其結果所具有的心理狀態。犯罪主觀方面的心理狀態有兩種,即故意和過失。比如犯盜竊罪,犯罪人希望將他人財物竊為己有;犯故意傷害罪,犯罪人希望造成他人身體受到損傷的結果。有的犯罪是過失性質的,如失火罪,犯罪人就具有疏忽大意的心理狀態。在單位構成犯罪的情況下,該單位對犯罪行為負有責任的人員也同樣具有主觀心理狀態。(三)犯罪的客觀方面。是指犯罪行為的具體表現。比如犯詐騙罪,犯罪人具有虛構事實、欺騙他人的行為,販毒罪具有販賣毒品的行為,等等。(四)犯罪客體。是指刑法所保護而被犯罪行為所侵害的社會關系。犯罪客體和犯罪對象是不同的,犯罪對象是犯罪行為所直接針對的對象,如殺人罪、傷害罪,犯罪對象是具體的被害人,而犯罪客體是指刑法所保護的公民人身權利不受非法侵害的這種社會關系。每一個刑事犯罪都需要滿足刑事犯罪的構成要件才可以定罪,刑事犯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需具備犯罪主體、犯罪主觀方面、犯罪客觀方面、犯罪客體四個方面的要件構成,少了任何一個要件,都無法定罪,犯罪構成要件是法律規定,不是具體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