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人們越來越多的關注社會保障的問題,在參加工作時都會積極主動的要求繳納社保,但也會有一些社保中斷的情況,當再次申請繳納的時候就會要求提供戶口簿、單位證明以及勞動
合同等相關資料。小編以浙江為例,給大家介紹一下浙江社保補繳的相關規定。社保養老只要累計最少繳費滿15年,即可享受社保養老待遇,中間如果有斷交,必須補交。醫保斷繳超過3個月就會清零,不能在續交,需要重新繳費計算繳費年限。
一、浙江社保補繳規定所需材料
(1)屬原固定工及
合同制職工的,應提供職工本人的檔案、錄用(招工)審批表、歷年職工勞動手冊等原始資料;(2)屬其他用工形式的,應提供
合同書、錄用(招工)審批表(或招工表)、歷年市職工勞動手冊(外地戶口職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資料;(3)未辦理招用工手續,但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應提供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材料(如原始工資發放表、考勤表等)(4)如果要求補繳1999年7月之前的社保費,還應提供戶口簿及復印件。
二、養老
保險補繳受理條件
1、新建企業未按規定及時辦理社會
保險登記,領取社保登記證,導致未及時繳納社保費用。2、已參保企業因辦理社保分戶/并戶、職工社保關系轉移、簽訂勞動
合同滯后等原因未及時繳納社保費
三、養老
保險補繳實施依據
1、《社會
保險法》;2、《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
保險條例》;3、《基本養老
保險業務經辦規程》;4、《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
保險制度的實施辦法》。
四、養老
保險補繳辦理流程
1、用人單位提交相關補繳證明材料;2、由社保經辦機構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3、材料齊全的,由浙江省社會
保險事業管理中心給予核定、補繳;不齊全的,及時告知需要補全的材料。以及身份證等證明個人信息的證件去社保局即可辦理。隨著經濟發展的快速,繳納社保會有越來越多的好處,繳的越多,以后養老金拿的也會相應的變多,大家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檔次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