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賠償請求條件有哪些?
民事訴訟是法律中一種常見的訴訟方式,在民事訴訟中,訟訴請求經常是關于賠償的。那么民事訴訟賠償請求條件主要包括的是要有明確的原告,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以及屬于法院受理范圍。具體又是怎么規定的呢?下面律圖的小編為大家進行介紹。
一、民事訴訟賠償請求條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即原告必須指出被訴對象是誰,是某公民、某單位,還是某公司、企業。沒有明確的被告,法律關系無法證實,人民法院也無從開始審判活動。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訴訟請求指當事人通過訴訟想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指作為訴訟標的的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或者消滅的事實。比如婚姻糾紛,婚姻締結的時間、雙方感情狀況。侵權糾紛,侵權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造成的損害后果。
合同糾紛,
合同簽訂、履行的時間、地點,
合同內容,一方當事人違反
合同約定的情況。
理由,指提出訴訟的原因,比如要求
離婚,是因為雙方感情破裂;要求賠償,是因為對方侵害人身,造成健康損害;要求承擔
違約責任,是因為對方遲延交付貨物。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
管轄。
屬于人民法院的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指提起的是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財產關系或者人身關系的訴訟。我國各級人民法院在審判工作上有其權限和分工,屬于受訴人民法院
管轄,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對該案有審判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向對糾紛有
管轄的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
人民法院收到
起訴狀或者口頭
起訴后,應當審查原告
起訴是否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
起訴條件,認為符合
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
起訴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不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
上訴。
二、民事訴訟賠償標準
民事訴訟賠償的項目包括:
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
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
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
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后確需繼續治療的,按照治療必需的費用給付。
(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
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
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
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
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五)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
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制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
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八)死亡補償費:按照
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周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為限,按照
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六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五年。
(十)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住宿費:按照
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二)財產直接損失:依情況而定。
所以只有符合上述請求條件,才可以申請民事訴訟賠償。大家也要多多了解民事訴訟賠償標準的相關內容,其賠償標準規定了各類賠償的具體計算方式,大家可作參考。如果大家有任何疑問,隨時可以在網站上進行在線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