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醫一般出現在那種沒有取得醫師執業資格的情況下,就擅自為他人看病治療,這可以說是一種很危險的行為,一旦出現什么意外,就會導致患者的死亡。而在非法行醫致人死亡的時候,非法行醫之人必然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那究竟非法行醫致人死亡的責任是怎樣的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根據中國《刑法》第336條第1款的規定,非法行醫罪刑罰分為三個
量刑幅度,1、“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單處罰金”;2、“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3、“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依據我國《刑法》第63條第2款“犯罪分子雖然不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但是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之規定,可以層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減輕處罰。但是“層報”程序復雜,耗時日久。另外,各級法院對非法行醫致死的認定意見不統一,“層報”可能中途就“夭折”了。“非法行醫致人死亡的,應歸入普通過失致人死亡,并且應與非法行醫罪數罪并罰。”這種做法一定程度克服了非法行醫致人死亡
量刑的嚴苛,增加了
量刑的靈活性,但對同一違法行為重復定罪
量刑,顯然有悖于現代刑法禁止重復評價原則。此時往往會被認定為非法行醫罪,自然會按照《刑法》中的規定追究非法行醫之人的刑事責任,如果犯罪情節特別嚴重,自然對行為人做出的處罰也就是比較重的。若在這方面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咨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