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
離婚的方式一般有兩種,協(xié)議
離婚和訴訟
離婚,協(xié)議
離婚只要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財產、子女撫養(yǎng)作出協(xié)商即可。訴訟
離婚分居時間滿兩年或者能夠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即可
起訴離婚。下面律圖帶您具體了解一下關于分居幾個月可以
起訴離婚嗎以及如何
離婚的相關內容。
分居幾個月可以
起訴離婚嗎?
如果訴訟
離婚的,分居滿兩年的可以準予
離婚。如果協(xié)議
離婚的,不用分居就可以
離婚。
《婚姻法》第32條具體規(guī)定了
離婚的五種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中第四種情形是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二年的,應當調解,調解無效的,準予
離婚。
從前面的規(guī)定來看,這里的分居必須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引起的,不能是其他非相關的原因,否則分居就不能作為
離婚的理由。由此,如果是分居的朋友想要
離婚,應該具體看分居的原因和分居的時間,即必須是因感情不和引起分居,還有就是要分居滿二年。這兩個條件,是分居引起
離婚所必須同時具備的。如果達到了這個條件,是可以
離婚的,但如果一方不同意,還是要通過法院訴訟,并不是分居就自動
離婚了。
分居怎么
離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章
離婚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
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
夫妻一方堅持不離或雖然同意
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yǎng)或財產分割達不成協(xié)議的,就只有通過法院訴訟
離婚。訴訟
離婚須經過下面三個程序:
(一)
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
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
起訴符合法律規(guī)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
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
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并作出判決。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三)開庭審理階段。
這一階段進入
離婚訴訟的實質性階段,主要是審查證據,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確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它包括以下幾個程序:
1、法庭調查;
2、法庭辯論;
3、法官主持調解;
4、調解無效、判決。
由此看來,夫妻雙方因感情、性格不和等原因想要
離婚,雙方如果均同意且對其他問題協(xié)商一致可以采取登記
離婚的方法、但如果是分居的朋友想要
離婚,協(xié)議
離婚是不受分居時間限制的,但前提是雙方都同意
離婚;如果采取訴訟
離婚,分居時間需要滿兩年,人民法院就可以準予
離婚,當然,有其他情形能夠證明夫妻感情破裂,也應當準予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