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試用期和見習期的相同點:
1、兩者都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剛剛建立勞動關系時使用的,是一個考察期、適應期。
2、兩者都有一定的期限,且都包括在勞動
合同期以內。
3、兩者規定的勞動者待遇福利一般都低于正式職工。
二、試用期和見習期的不同點:
1、概念不同。見習期,是指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含技校)畢業生(碩士以上畢業研究生除外)分配工作以后確定為正式職工以前進行熟悉業務、試行工作的期限,一般規定1年。 試用期,則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后為相互了解、選擇而約定的不超過6個月的考察期。
2、 適用對象不同。見習期專門適用于大中專畢業生,而試用期則適用于一般勞動者。
3、規定的期限不同。見習期一般規定1年,而試用期最高不能超過6個月。
4、約束力不同。見習期是強制性的,而試用期不具有強制性,是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