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
合同可以申請
勞動仲裁嗎
不論是否訂立勞動
合同,只要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均應受理。必須強調的是,事實勞動關系也受法律的保護。如發生勞動爭議符合受理條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也應在當受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爭議符合《勞動法》的適用范圍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件》的受案范圍。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簽訂勞動
合同。一般來說,認定勞動關系存在與否有兩個標準:
1、雙方是否訂立勞動
合同;
2、雙方是否已經產生了勞動上的權利義務關系。在有勞動
合同的情況下,比較容易認定雙方建立了勞動關系;但勞動關系存在與否并不只是單純看是否訂立了勞動
合同。
沒簽勞動
合同,并不能否定已產生勞動上權利義務關系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勞動關系的存在。如果企業未按規定與職工簽訂勞動
合同,但職工已履行了勞動義務,可視為雙方當事人具有事實上的勞動關系。
二、申請
勞動仲裁的條件
按我國勞動法的規定,當事人可就以下爭議提請
勞動仲裁:
1、因用人單位開除、除名、辭退勞動者及勞動者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
2、因
執行國家有關工資、獎金、
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
3、因履行勞動
合同發生的爭議,包括因
執行、變更、解除、終止勞動
合同發生的爭議;
4、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
合同,但已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后發生的爭議;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綜上所述,只有在發生了勞動爭議的時候,也就是符合了一定的條件,那么才是可以申請
勞動仲裁的,而且
勞動仲裁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請的,只有在雙方存在了事實的勞動關系之后,不管是否有勞動
合同,那么都是可以申請
勞動仲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