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
商標申請多久能用
商標注冊申請時間:一件新申請
商標從申請到發證一般需要一年左右時間,其中申請受理和形式審查約需一個月時間,實質審查約城四到五個月時間,異議期三個月時間,核準公告到發證約三個月時間。申請費用:需向
商標局繳600元官費,委托代理機構辦理的,代理公司會收取幾百元的代理費。二、
商標注冊基本順利的流程(1)9個月:
商標受理后9個月是初審公告期,此時
商標局已經通過該
商標的初審,向社會公眾發放
商標初審公告。若該
商標未通過初審,則向申請人發放駁回通知書。(2)3個月:初審通過后進入異議期,任何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該
商標如果侵犯自己的
商標專用權,可以向
商標局提出異議,走
商標異議流程。?????(3)12個月:
商標若順利通過初審,又沒有人提出異議,則順利注冊成功。三、如果
商標被駁回了(1)15天:
商標若未通過初審,9個月后
商標局會向
商標申請人發放駁回通知書,在申請人收到駁回通知書15天以內,
商標申請人可以向商評委提出駁回復審。(2)9個月:商評委9個月內應當對駁回復審做出決定,如有特殊情況,可以延長3個月。(3)30天:駁回復審失敗,申請人在30天內可以向法院提
起訴訟。因此,
商標注冊最快的時間是一年,而且是在
商標初審公告后沒有異議的情況下。一定要做好
商標查詢的準備工作。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商標法》第三十五條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
商標提出異議的,
商標局應當聽取異議人和被異議人陳述事實和理由,經調查核實后,自公告期滿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是否準予注冊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
商標局做出準予注冊決定的,發給
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異議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向
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注冊
商標無效。
商標局做出不予注冊決定,被異議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
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復審決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被異議人對
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
起訴。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異議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商標評審委員會在依照前款規定進行復審的過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權利的確定必須以人民法院正在審理或者行政機關正在處理的另一案件的結果為依據的,可以中止審查。中止原因消除后,應當恢復審查程序。一般的
商標申請到拿到證需要一年的時間,由于在進行
商標申請的時候,是需要經過多重審核的,并且在審核的時候,中間還有著公告期,公告期的時間較長。那么在一年的時間就可以對該
商標是否可以注冊就可以判定了,這也是為了更好的保護
商標擁有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