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違約金舉證責任是原告嗎?
合同違約金的舉證責任不是原告,一般情況下是被告,按照一般的民事訴訟舉證規則“誰主張,誰舉證”,似乎應當由被告舉證證明
違約金約定過高。事實上,被告很難舉證原告的損失狀況,因為被告根本不掌握此方面的證據。筆者認為應當由原告來舉證,因為
違約金是原告的訴訟請求,原告有義務證明自己訴訟請求的合理性和正當性,雖然
合同明確約定
違約金的,可以免除原告對損失的舉證責任,但這只是一般情況,當被告提出
違約金過高時,應當適用例外規則。原告應當對自己的損失進行舉證,但是證明的目的不是明確損失的具體數額,而是證明
違約金沒有過分高于損失即可。二、
合同約定
違約金的上限是多少?
合同法解釋(二)規定:約定
違約金的數額不能高于
違約損失的30%,也就是說,
違約金不能超過
違約造成的損失的1.3倍。
合同法第114條規定:
違約金過高的比較標準為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如上所述,實際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履行利益損失。《最高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
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6條的規定:以調整到實際損失的130%為原則,以體現
違約金的懲罰性。擔保法干問題的解釋第121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
合同標的額20%的,超過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三、
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
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是指
合同當事人因
違約必須承擔法律責任的法定要素。依據《
合同法》的規定,
違約責任,除另有規定者外,總體上實行嚴格責任原則。依據該項原則,
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包括主觀要件和客觀要件。1、主觀要件,是指作為
合同當事人,在履行
合同中不論其主觀上是否有過錯,即主觀上有無故意或過失,只要造成
違約的事實,均應承擔
違約法律責任。《
合同法》還規定,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
違約的,應向對方承擔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應當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2、客觀要件,是指
合同依法成立、生效后,
合同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未按照法定或約定全面地履行應盡的義務,也即出現了客觀的
違約事實,即應承擔
違約的法律責任。此外,《
合同法》還有關于先期
違約責任制度的規定,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
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請求其承擔
違約責任。《
合同法》明確規定,
違約責任采取的是嚴格責任原則,只有不可抗力可以免責。至于締約過失、無效
合同或者可撤銷
合同,采取過錯責任原則。由過錯方向受損害方賠償損失。
違約造成的確切損失只有被告一方是最清楚的,有的時候公司的這些進項,損失等都是屬于公司的商業機密,就算原告向法院提出了
違約金過高,可是原告并不能掌握對方實際的財產損失,如果被告不能舉證,法院只能按照原告提供的相關證據,降低
違約金的支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