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防范高空墜物事故的發生?防范高空墜物事故的措施有:不主動拋物從高層主動拋物是違法的行為;注意檢查房屋;購買高空墜物險 可對自家高空墜物砸傷路人給予賠付,窗框、花盆等因意外從自家中墜下導致他人受傷或他人財物損毀,而因這事件需負上法律責任的費用將可獲賠償。二、行人如何防范高空墜物1、警惕高架的廣告牌。由于大風或自然松動,容易導致廣告牌瞬間倒塌墜落。2、注意居民樓房墜物。陽臺上的花盆等擺放物會由于主人澆花操作不當或大風而引起墜落。3、要小心高樓的墻面裝飾物和窗戶玻璃碎片。刮風時,高層樓房墻面的裝飾物或松動的表層可能發生脫落,窗戶上的玻璃、碎片也可能墜落。4、注意
建筑施工工地的墜落物。安全防護網若不齊全,磚石物料就可能會從上面掉下來。5、關注警示牌通告。一般經常墜物的路段常貼有警示牌等標志,注意查看繞行。6、盡量走內街。如果行走在高層
建筑路段,盡量走有防護內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7、刮風下雨天更要注意。如沿海地區城市,多風暴雨天氣,是墜物的高峰期,更要小心觀察。8、購買人身意外
保險。如果經濟條件允許,建議購買意外
保險。三、誰承擔高空墜物舉證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規定:“
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條規定:“
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因其他責任人的原因,
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其他責任人承擔侵權責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規定:“從
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
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
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墜物的侵權案件實行舉證責任倒置。高空墜物的舉證責任由加害人承擔,也即由被告人來承擔舉證責任。這樣的規定是更符合公平原則的,有利于找出真正的責任人。高空墜物事故發生之后,雖然受害者一定是可以獲得賠償的,但是一般來說此類案件的審理周期比較長,并且賠償的目的,只是為了維護社會穩定,故此是不能得到全數的賠償的,故此在現實生活中,掌握一些防范高空墜物的措施是十分有必要的。